幸福学校支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小组
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是学校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党员政治权利和落实监督职权的重要措施。
成立幸福学校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盘洪琼
副组长:荣平
成员: 谭斌 马灵昌 田景祥
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评议,对党员进行工作纪律、理想信念、政治学习、生活作风方面的评议。
民主评议原则:每一位正式党员都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民主评议程序:被评议对象向支部党员大会作个人小结,再组织支部党员进行测评和评议。
民主评议结果使用:民主测评和测评结果向支部党员反馈,并报送教育局党委和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奖惩、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保障:在评议过程中,既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能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压制,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
民主评议干部要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保密纪律,在评议过程中形成的量化数据、干部的个人隐私和未查清的问题要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民评工作有序、稳定、健康地进行。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