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业务知识
一、精准识别
开展精准识别工作,重点是摸清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为何贫困、怎样脱贫、谁来帮扶的问题。核心是解决长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老大难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重大问题。扶持谁:就是准确找出扶贫对象。通过精准识别“四看法”、“五定五看”,根据国家关于以县为单位、动态管理、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的识别要求,准确识别出扶贫对象,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省市有(信息)平台。谁来扶:就是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按照“六主五包”(六主: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五包:省领导包县、市州领导包乡、县领导包村、乡镇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人)责任体系,分级负责、分工负责、权责统一,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扶贫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不撤队。怎么扶:就是以建档立卡为基础,找准致贫原因,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制定每村每户的帮扶规划,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立足当地资源发展产业,实现就地脱贫。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
(一)贫困户精准识别主要方法和标准
1、主要方法。采用国家统计口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入户调查得出贫困户年度总收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要求,结合精准扶贫“四看法”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对贫困户进行综合评估。
2、识别标准。农户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同时按照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通过识别程序审批后确定为贫困户。
(二)贫困户精准识别主要程序
1、农户申请。农户根据当年贫困户识别标准,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根据农户申请,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初审确定贫困户名单,并组成5至7人的入户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每组必须有1至2名村民代表),对每个贫困户进行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和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
3、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个贫困户及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评议通过拟上报的贫困户名单及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第一次公示(纠错)。公示无异议后,由贫困户所在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
4、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扶贫工作站等单位对村支“两委”上报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进行第二次公示(纠错),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确认后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复。
5、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上报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后进行公告(纠错),公告无异议后,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
6、签字确认。根据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由贫困户所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贫困户户主认可。
7、录入系统。经各级签字确认的贫困户及其帮扶措施由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负责录入“贵州省扶贫云建档立卡系统”(乡镇扶贫工作站进行审核),生成以户为单位且具有二维码唯一标识的贫困户基本信息。
二、精准扶贫“四看法”
“四看法”指标体系分为四项,为百分制,各项内容及分值如下:
1、“一看房”,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贫困程度,占20分。
2、“二看粮”,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农业收入和食品支出,占30分。
3、“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占30分。
4、“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就是通过看农户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估算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占20分。
这套指标体系具有三种功能:一是精准识别功能,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根据上述四项指标,对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2010年不变价)的农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贫困程度,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贫困户。二是精准扶贫功能,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根据对贫困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扶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三是精准脱贫功能,解决好谁脱贫的问题。对综合评分总分在60分以上的农户视为已经脱贫,其中,60—80分的为容易返贫的农户,需要进一步跟踪巩固,80分以上的为稳定脱贫,退出扶贫程序。
附件:1.精准扶贫“一看房”指标评价体系
2.精准扶贫“二看粮”指标评价体系
3.精准扶贫“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指标评价体系
4.精准扶贫“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指标评价体系
5.六盘水市精准扶贫“五定五看”明白卡
附件1:
精准扶贫“一看房”指标评价体系
一、评定内容
通过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贫困程度。
二、指标设置
1、住房条件
主要评价农户住房以及危房等级评定的情况。
2、人均住房面积
主要评价农户人均自有住房面积情况。
3、出行条件
主要评价农户出行道路的通畅情况。
4、饮水条件
主要评价农户安全饮水情况。
5、用电条件
主要评价农户用电情况。
6、生产条件
主要评价农户拥有农机具情况。
三、评分标准
本项指标总分20分,其中:住房条件5分、人均住房面积5分、出行条件4分、饮水条件2分、用电条件2分、生产条件2分。
四、扶持方向
1、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贫困户建房时间、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回访、审核确认、张榜公示,逐村逐户建立档案,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视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情况,合理确定改造面积和资金投入,让贫困农户真正受益。
2、大力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鼓励探索的原则,逐步将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无业可扶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城镇和园区,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
3、大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快实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用基础设施支撑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精准扶贫“一看房”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标准值 |
住房条件(5分) | 有安全住房 | 5分 |
二、三级危房 | 3分 | |
一级危房(或无房) | 0分 | |
人均住 房面积 (5分) | 30平方米以上 | 5分 |
10—30平方米 | 4分 | |
10平方米以下 | 2分 | |
出行条件(4分) | 通硬化路 | 4分 |
通路未硬化 | 2分 | |
未通路 | 0分 | |
饮水条件(2分) | 有安全饮用的自来水 | 2分 |
有供饮用的小水窖或集中取水点 | 1分 | |
没有解决饮水问题,吃水没有保障 | 0分 | |
用电条件(2分) | “同网同价”,有一些家用电器 | 2分 |
没有“同网同价”,但用电有保障 | 1分 | |
用电没有保障 | 0分 | |
生产条件(2分) | 有农机具 | 2分 |
无农机具 | 0分 |
附件2:
精准扶贫“二看粮”指标评价体系
一、评定内容
通过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农业收入和食品支出。
二、指标设置
1、人均经营耕地面积
主要评价农户人均实际经营耕地面积的情况。
2、种植结构
主要评价农户人均拥有经果林面积、人均经济作物收益以及土地流转情况。
3、人均占有粮食
主要评价农户人均占有粮食情况。
4、人均家庭养殖收益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人均养殖收入的情况(包括养殖增值部分)。
三、评分标准
本项指标总分30分,其中:人均经营耕地面积8分、种植结构8分、人均占有粮食6分、人均家庭养殖收益8分。
四、扶持方向
1、产业扶持到户。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游则游的原则,根据群众意愿选择项目,实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什么赚钱种什么,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种养户,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
2、收益落实到户。明确资金支持重点,调整资金分配方式,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以扶贫资金作价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让贫困户获取分红、务工、土地流转等收益。采取贴息贷款方式,支持贫困户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3、资金分配到户。让扶贫对象明明白白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扶持、得到了多少扶持,将教育补助资金、政府贴息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对产业发展实行物资帮扶到户,做到扶贫对象“手上有卡、卡中有钱、产业发展有保障”,确保扶贫资金和项目物资真正落实到贫困户身上。
精准扶贫“二看粮”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标准值 | |
人均经营 耕地面积 (8分) | 2亩以上 | 8分 | |
1—2 亩 | 6分 | ||
1亩以下 | 4分 | ||
没有耕地 | 0分 | ||
种植结构 (8分) (注:经果林或经济作物其中一项最高可得8分,但两项之和不能超过8分) | 人均经果林面积
| 1亩以上 | 8分 |
0.5—1亩 | 6分 | ||
0.5亩以下 | 4分 | ||
没有经果林 | 0分 | ||
人均经济作物收益
| 500元以上 | 8分 | |
300—500元 | 6分 | ||
200—300元 | 4分 | ||
200元以下 | 2分 | ||
没有经果林和经济作物,但流转土地给他人(每增加1亩分值相应增加2分,最高不得超过种植结构的总分8分) | 2分 | ||
人均占 有粮食 (6分) | 330斤以上 | 6分 | |
210—330斤 | 4分 | ||
210斤以下 | 2分 | ||
人均家庭 养殖收益 (8分) | 1000元以上 | 8分 | |
500—1000元 | 6分 | ||
200—500元 | 4分 | ||
200元以下 | 2分 | ||
附件3:
精准扶贫“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指标评价体系
一、评定内容
通过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
二、指标设置
1、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拥有劳动力的情况。
2、健康状况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3、劳动力素质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掌握适用技术及参加培训的情况。
4、人均务工收入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成员人均务工收入情况。
三、评分标准
本项指标总分30分,其中: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8分、健康状况8分、劳动力素质8分、人均务工收入6分。
四、扶持方向
1、医疗保障到户。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加大医疗救助水平,缓解贫困家庭生存压力,构建农村安全保障网。对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脱贫的人口,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
2、技能培训到户。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1户1人掌握农村适用技术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家、脱贫一户。
3、帮扶责任到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实施干部与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贫困群众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门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评价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标准值 | |
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8分) | 50%以上 | 8分 | |
40% | 6分 | ||
20%以下 | 3分 | ||
没有劳动力 | 0分 | ||
健康状况 (8分) | 家庭成员健康 | 8分 | |
主要劳动力健康,其他成员有不同程度残障或病患 | 6分 | ||
主要劳动力患有疾病,部分丧失劳动力 | 4分 | ||
家庭成员残障或常年多病 | 2分 | ||
劳动力素质 (8分) (注:两项指标如同时出现几种因素的,以最高分计算) | 文化程度 (4分) | 初中以上 | 4分 |
小学 | 2分 | ||
文盲 | 0分 | ||
培训 (4分) | 掌握1门以上适用技术 | 4分 | |
参加过培训但未完全掌握适用技术 | 2分 | ||
既未参加过培训又不掌握适用技术 | 0分 | ||
人均务工收入 (6分) | 1000元以上 | 6分 | |
500—1000元 | 4分 | ||
500元以下 | 2分 | ||
没有务工收入 | 0分 | ||
精准扶贫“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评分标准
附件4
精准扶贫“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指标评价体系
1、评定内容
通过看农户家庭教育负债情况和在校生现状,估算其教育支出和发展潜力。
二、指标设置
1、教育负债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教育负债、因学致贫情况。
2、教育回报
主要评价农户家庭拥有在校生的情况。
三、评分标准
本项指标总分20分,其中:教育负债12分、教育回报8分。
四、扶持方向
1、基础教育方面,把教育作为挖穷根的治本之策,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实施农村学生营养餐计划,对贫困家庭中有初中生和小学生的,解决好学生生活、学习方面的困难。
2、职业教育方面,鼓励开展职业教育,实施教育“9+3”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让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学到一门技术,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相传的根源。
3、教育负债方面,对家中有高中及大专(或高职)以上就读生的,实施“雨露计划”等助学工程,协调金融部门实施助学贷款、联系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等方面的支持,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学业负担,使其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精准扶贫“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标准值 |
教育负债(12分) | 没有负债 | 12分 |
5000元以下 | 8分 | |
5000—10000元 | 4分 | |
10000元以上 | 0分 | |
教育回报 (8分) (注:如同时出现几种因素的,以最高分计算) | 有大专(或高职)以上在校生 | 8分 |
有高中(或中职)在校生 | 4分 | |
有初中以下在校生 | 2分 | |
没有在校生 | 0分 |
附件5
“五定五看”评价体系
“五定五看”评价体系即:定人头、看责任;定地头、看产业;定龙头、看就业;定户头、看保障;定年头、看成效。
一是定人头、看责任。看所扶持对象有没有落实具体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是否清楚自己的责任、有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具体呈现贫困农户户主信息、致贫原因、帮扶分类、家庭成员和结对帮扶人情况等。二是定地头、看产业。看扶持对象有没有享受到产业项目的扶持,扶持项目的建设、发展是否顺利,成效是否明显;具体呈现贫困农户耕地、水域、林果等资源,对贫困农户制定的帮扶计划、措施,具体实施覆盖到户的项目情况,以及农户第一、二、三产收入情况,“三变”模式中土地资源入股、资金房屋存量入股、技术劳动力入股等带动收益情况,计算出贫困农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三是定龙头、看就业。看各类发展经营主体有没有充分带动扶持对象就业创业,扶持对象与经营主体有没有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呈现农户劳动力人数,务工人数,本地园区或企业务工,外地务工等情况,计算出贫困农户的工资性类收入。四是定户头、看保障。看六个小康建设、六个到村到户、教育、医疗、养老保险、农低保和基础设施等社会保障是否到位;具体呈现道路、饮水、住房、通讯、教育、医疗、低保等信息和各类转移性收入情况。五是定年头、看成效。看扶持对象通过持续稳定帮扶,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后,是否如期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具体呈现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转移性四笔帐的情况。根据国家、省当年的脱贫标准,确定贫困农户是否稳定脱贫。最后形成《“五定五看”明白卡》,通过结对帮扶人、村支两委、贫困农户共同签字,认可卡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五定五看”明白卡》中的指标内容,从“五必看、五必问、五必做、五必扶”等四方面指导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广大干部职工,如何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看”,看责任、看产业、看就业、看保障、看成效,首先了解了基本情况;“问”,问家庭情况、问生产条件、问就业务工、问小康进程、问收支情况,算清了贫困农户的收支帐;“做”,做结对、做计划、做宣讲、做指导、做保障,引导了我们的驻村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和村支两委如何去精准帮扶贫困对象;“扶”,扶产业、扶住房、扶医疗、扶教育、扶兜底,结合“五个一批、十项行动”脱贫攻坚任务,对急需帮扶的贫困对象有的放矢实施政策。保障贫困农户稳定脱贫,达到了“送出来的不算,扶出来的才算”的要求。
一、扶贫对象脱贫退出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1、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根据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帮扶效果,结合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
2、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根据村民小组提出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由村支“两委”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初审确定全村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并组成5至7人的入户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每组必须有1至2名村民代表),对每个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进行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和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
3、拟退出贫困户认可。经村支“两委”入户核查,拟退出贫困户达到当年的退出标准,贫困户户主认可退出。
4、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个拟退出贫困户及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5、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扶贫工作站等单位对村支“两委”上报的贫困户退出名单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中须按5%的比例对拟脱贫认定贫困户进行抽查。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准,以乡镇为单位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6、签字确认并销号。由贫困户所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退出,并在“贵州省扶贫云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识销号。
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职责
1、了解贫困户识别程序,贫困户进入贫困户系统时间
识别程序为:农户申请(农户自己提出,并有书面申请书)→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入户核实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收入、支出情况,核算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标准线“2014年”2736元、“2015年”2968元、“2016年”3146元的标准)→村级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级公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区级公告批复→报省、市扶贫办备案→录入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建档立卡系统于2014年开始启用,贫困人口进入贫困户系统的时间,各个结对帮扶责任人可以通过与镇乡扶贫站联系,查看贫困户录入平台的时间或者贫困户提出申请的时间确定进入系统时间。
2、熟记贫困户家庭的基本信息
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确保贫困户的基本信息与建档立卡系统的登记信息相符、准确。
结对帮扶人入户到贫困户家中,通过查看实际居住人口、户口薄、身份证和询问贫困户的方式掌握和核准其基本信息。并与村扶贫云系统对比,确保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准确。并对贫困户的信息资料熟记于心(家庭人口数、每个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教育情况、劳动能力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外出务工人数、田地的面积、种养殖情况、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等)。
怎么核准家庭人口数呢?(1)整户只有一人属于民政吃低保的这种情况必须整户进行登记。
(2)因计划生育超生未上户的贫困人口要如实登记,并向镇乡和派出所提供信息,协调上户口,待有身份证后立即进入建档立卡平台。
(3)户在人不在情况,因婚出户口薄未迁出也要如实作好纸质登记,并注明婚出或其他不在的原因,建档立卡平台不纳入统计。因侄儿侄女居住在家里,统计时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3、熟记贫困户的贫困属性
一般贫困户(达到贫困标准,但没有吃低保,在贫困户中条件相对好点)
低保户(重点保障人群: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民政低保标准的贫困人口,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五保户(没有劳动能力、无儿无女、没有生活来源,属于长期保障对象),由民政兜底,每月领取261元低保费,一年共领取3231元(2016年标准)。
低保贫困户(一般保障对象:指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五保户和低保户全部由民政低保进行兜底。
4、找准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针对贫困原因,确保制定相应政策的切实可行帮扶措施,因户施策,确保符合条件(有资源、有劳动力、缺资金)的贫困户实施好产业项目扶持和就业发展;确保符合条件(交通条件落后,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符合条件(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因病致贫)纳入医疗救助保障;确保符合条件(因学致贫)的贫困户子女享受教育资助保障;确保符合条件(有劳动力、缺技术)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均可享受“特惠贷”政策。
三、扶贫政策
(一)易地搬迁扶贫
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二)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1.普通高中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
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3)医疗救助扶贫
保障对象: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资助参合。2017年起,除原规定由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分别资助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的11类人群(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外,对其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
2.实施“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两提高”即提高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两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减免”即经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3.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4)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享受标准:(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级统一确定,由市县分年度公布实施;(2)家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保障人数+增发特殊补助金。
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民主评困(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一榜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榜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三榜公示(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批准待遇(县民政局)→保障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按月发放)。
注意事项:《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0〕153号)要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操作,纠正‘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做法。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意防止和纠正随意扩大保障对象范围的做法”,原则上农村低保实行按户施保(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不纳入整户识别的除外)。各地要按照“县级统筹、乡负总责、一次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一是必须按户施保,杜绝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做法。目前,在基层低保工作中,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外,仍然存在大量的保人不保户的现象,对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做法,各地应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纠正。二是兜底的158万人以民政提供的名单为准。
2.特困人员供养
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享受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困供养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公布。
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民小组和其他村民)→民主评议(乡镇或街道组织、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村居委会或村民组)→审批(县民政局)→特困供养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3.城乡医疗救助
享受对象: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
享受标准:(1)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助;(3)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4)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申办流程:(1)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等已确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办,实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救助;(2)医疗救助范围中的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持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直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3)其他人员,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救助流程为: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审批(县民政局)→医疗救助金发放(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
4.住房圆梦行动
享受对象:住房救助对象是指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享受标准:全省无统一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特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保障方式:(1)住房租赁补贴;(2)配租(售)公共租赁住房。
申办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到工作所在市、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社区)或在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申请资料:申请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婚姻情况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以及市、县(市、区、特区)要求的其他资料。
5.住房圆梦行动(农村危房改造)
申报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房屋在城镇规划区外,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且在此居住;(2)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鉴定的危房户;(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家庭。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已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3)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
危房评定标准: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农村危房的危险状态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二级: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三级:有危险点,仅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贫困类别:贫困类别分为贫困户和困难户两种。(1)贫困户:户主属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评定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2)困难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户。
补助标准(2017年):
(1)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2)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补助申请:(1)有改造意愿的农村危房户提出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3)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实;(4)将符合条件的户主名单、贫困类别、危房等级和拟补助标准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5)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明确告知;(6)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7)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享受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养老金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申办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人社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凡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于到龄当月10日前,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银行存折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申请手续,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五)金融扶贫
1.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特惠贷”)
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凡可以创收增收的项目均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贷款。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办理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社向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县级扶贫部门与农村信用社按季度进行贴息结算。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前户籍在贵州省,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12000元/人/年贷款。
3.保险扶贫:依据《贵州省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金发〔2016〕6号),“对于自愿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缴15%的保费,从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特殊待遇。建档立卡贫困户电话咨询当地县级扶贫部门,并按其要求办理。
四、市和区优惠政策
“三变”政策
村集体以集体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协商评估折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后,取得股份权利。
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扶持类资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转变为村级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资金,或村集体自有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享有股份权利。
农民自愿以确权的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等协商评估折价,以及自有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成为股权投资人。
包括“三变”+特色产业、“三变”+乡村旅游、“三变”+特色城镇、“三变”+景区景点、“三变”+金融、“三变”+水利、“三变”+电子商务、“三变”+异地移民、“三变”+城市资源、“三变”+文化产业、“三变”+加工企业、“三变”+生态经济。
主要有土地股、林权股、自然风光股、资金股、房屋股、水库股、游船等设备股、基础设施股、劳动力股、技术(技艺)股、管理股、知识产权股。
合同书到户、股权证到户、分红单到户。
“特惠贷”是由农村信用社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特惠金融信用贷款。
按照《六盘水市钟山区精准扶贫“特惠贷”农户信用等级综合授信实施细则》规定,由区、乡(镇、办)扶贫工作站向农信社(农商行)乡(镇、办)网点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清单,农信社(农商行)按照建设信用乡、村、户的相关规定,对建档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分为评级户、授信户、无法评级授信户和未建档的贫困户等四类情况,建立乡、村两级台账。
根据贫困户评级授信情况按上述四个分类分别建立表册(纸质和电子表格),一式两份,由区、(镇、乡、社区)两级扶贫部门和农信社(农商行)、凉都村镇银行分别掌握,并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乡、社区扶贫工作站将贫困户的评级授信资料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统一规范管理;各镇、乡、社区农信社(农商行)或凉都村镇银行网点要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致富通”农户信用贷款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对贫困户的建档、评级及授信工作,并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特惠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
农信社按“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授信、用信管理方式,向贫困农户发放贷款。
政府将“稳赚不赔”的优质资源让利于贫困群众,引导贫困户将贷款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停车场、旅游景区、特色园区等),有效解决贫困户缺发展思路、无发展项目的难题。
财政对贫困户“特惠贷”进行全额贴息,贫困户不用承担利息。
第一年投资收益为投资金额×8%,第二年投资收益为投资金额×10%,第三年投资收益为投资金额×12%;3年后,若尚未脱贫的,还款后,办理新贷款继续参与投资经营,第四年(即第一年)按8%享受收益,第五年(即第二年)按出资额1:1.5退出,个人偿还贷款。
3、收益使用
按照“55”原则,50%用于生活,50%用于生产。
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钟山区发改局咨询电话:0858-8693201
钟山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858-8266759
钟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58-8221186
钟山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58-8224275
钟山区扶贫开发局咨询电话:0858-8239978
钟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858-816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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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扶贫开发局
2017年3月